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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高柱)由粗變細,由彈性變剛性——四川省遂寧市從去年7月開始探索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,對近5000項行政執法權進行“細化”、“量化”,有效地避免了以往“同案不同罰”、“同城不同罰”的情況。近日,記者從該市法制辦獲悉,截至目前,遂寧市紀檢監察機關已查處執法不嚴格、不規範等違反自由裁量標準的典型案件25件,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43人,移送司法機關3人,從而確保了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工作的高效、有力推進而使其制度落實到位。
  2012年7月,遂寧市啟動全面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自由裁量權工作。8月,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政府規範性文件——《遂寧市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規定》。隨後,全市38個市直部門和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,對其行政權力事項進行“地毯式”清理,梳理出了近5000項行政執法權。
  在梳理後制訂相關標準時,一些部門表現得不太積極。對此,市長何華章在市長常務會上提出將此作為“一號工程”予以“強力推進”,要求各部門和單位限定時間必須完成。
  “行政處罰網格化、數字化,有效約束了政府部門行使行政執法權。”在遂寧市政府的強力推進下,經過反覆研究論證,該市一項項行政執法權被“細化”、“量化”。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溫勉光就一項有關“水土保持方案”的條款向記者舉例道:之前這項自由裁量幅度較大的規定,目前在遂寧已被細化為23種具體違法情形,分別對應23種處罰階次,不同階次之間罰款跨度為2萬元,而變更前卻可處5萬元到50萬元罰款。
  “而且,被處罰的人上網一查就知道相關規定。如果執法者不‘對號入座’,行政相對人可提起行政覆議,甚至行政訴訟。”溫勉光說。
  遂寧市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,不僅贏得了群眾的叫好聲,也受到基層幹部的歡迎,很多幹部表示此舉為自己“鬆綁”。
  船山區桂花鎮計生辦主任韓光超過去一直被“超生罰款”問題所困擾,超生要征收社會撫養費,遇到有錢人家多收點,遇到困難家庭少收點,本想辦好事,但常被別人投訴。“如今按章辦事,問題一下子解決了。”韓光超舉例說,金井村的楊波夫婦今年違法超生一孩,根據標準統一征收4.8萬多元,考慮到他家庭經濟困難,允許分3年支付完。據悉,2013年以來,遂寧市行政訴訟下降10.5%,群眾對行政執法的投訴下降28%。
  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,還幫助當地增強了核心競爭力。據介紹,在四川省近期舉辦的“民企入川”、“央企入川”、“港澳企業四川行”三次招商活動中,地處川中丘陵地區的遂寧市簽約金額850多億元,創下歷年最高紀錄。
  (原標題:四川遂寧“量化”5000項行政執法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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